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人数限制 | 1-50人 | 2-200人(半数以上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
注册资本 |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发起设立: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
募集设立: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不少于35%)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临时会议的 提议召开 |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1/3以上的董事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股东会 的召开 | 首次:出资最多 以后: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监事→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监事→90天+10%的股东 年会:每年召开1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决议 | 章程规定→按出资比例行使 | 一股一权 |
特别决议 |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资、减资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决议:全体2/3以上表决权 |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 决议:出席的2/3以上 |
职权 |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而非“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结】定计划、选手下、审议批准、做决议,修改章程。 | 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相同,还包括(常考举例): (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特定担保行为(5类)。 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组成 | 3-13人 | 5-19人 |
选举 |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章程规定 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一般可以有) 【特例】“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 | 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选举产生 |
召开 |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举 | 董事会临时会议: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②1/3以上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 |
决议 | 一人一票 | 一人一票,全体董事的过半数(>1/2) |
职权 | 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组成 | 监事会:不得少于3人 【特例】国有独资公司不得少于5人 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 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必须设立监事会 |
召开 | 每年至少一次 | 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 |
职权 |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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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2、(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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