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类
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二)证券市场结构
1、交易所市场:主板市场、创业板、科创板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设立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俗称“新三板”。
3、产权交易所:伴随企业兼并活动的增多而产生的。
(一)证券发行的含义
广义:是指符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公众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行为。
(二)证券发行的分类
1、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根据发行的对象不同):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 200 人的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根据发行的目的不同):
(1)设立发行:是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的股票;
(2)增资发行:是为增加已有公司的资本总额或改变其股本结果而发行新股,既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采取配股或赠股的形式。
3、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根据发行的方式不同):
(1)直接发行:证券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自行承担证券发行风险,办理证券发行事宜的发行方式;
(2)间接发行:证券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发行证券,并由证券承销机构办理证券发行事宜,承担证券发行风险的发行方式。
4、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根据发行的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之间的关系不同):
(1)平价发行:又称面值发行或等价发行,是指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相同的发行方式;
(2)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的发行方式;
(3)折价发行:又称贴现发行,是指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的发行方式。我国禁止折价发行。股票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一)首次发行的条件:
项目 | 主板 | 科创版、创业板 |
基本条件 |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
存续满3年 | √ | √ |
无保留意见 | √ | √ |
相关事项稳定 | 最近3年内(主营、董高和实际控制人) | 最近2年内(主管、董高、核心技术人员和实际控制人) |
发行人 | 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 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
董监高 | 不存在“三罚一责”、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不存在三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二)增发股票的条件:
配股 | 不特定对象增发 | |
一般条件 | ①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 |
独特条件 | ①数量≤30% | ①最近 1 期期末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②控股股东承诺认配数量 |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 |
③代销 | ③前 20 日或前 1 日均价 |
1、(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可以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B、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同学们是不是感觉经济法的每个知识点都是必考点,经常出现全背记不住,不背心慌慌的状况?233网校为了让您有效复习,少走弯路,准确把握考试要点,顺利通过考试,精心准备了这份《高频考点速记》电子资料!绝对是经济法最“学霸”的备考捷径!
检验自己学习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做题,233网校老师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题库,上万试题免费刷。并且将历年考试真题进行了收录,让大家在平时训练时就能了解真题的难度,把握出题方向,靶向学习,提有效率。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xiongda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