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 | 题量 | 分值 |
单选题 | 30 | 30*1=30 |
多选题 | 15 | 15*2=30 |
判断题 | 10 | 10*1=10 |
简答题 | 3 | 3*6=18 |
综合题 | 1 | 1*12=12 |
整体来看,本场考试经济法的难度不大,客观题覆盖面较广,对全书七章的内容均有所考查,考法偏重基础,比较中规中矩。主观题集中在票据法、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章节,依然是秉持“重点恒重”和“逢新必考”原则。
(1)客观题考点
章节 | 考查内容 |
第一章 总论 | 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法律行为的分类、代理的适用范围、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再审的启动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股东出资方式、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的种类、股份有限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形式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合伙人除名、合伙事务的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范围、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抵押登记、质权的生效时间、遗失物法律效果、居住权的设立、抵押权的顺位权、留置、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代位权的行使、合同成立的地点、借款合同、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承担、要约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 信托财产的条件、预算的备案和批复、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保险经纪人、公司发行新股、非公开募集基金 |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 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预算投标保证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适用范围、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 |
(2)主观题考点
章节 | 考查内容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股东提起诉讼 |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抵押权的设立日期、抵押合同、善意第三人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融资租赁合同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汇票的背书转让、汇票的提示承兑、汇票的追索权 |
经济法每年教材都会有一定的变化,科目特点记忆点细碎并且繁杂,同学们一定要耐心学习,也许很多学员认为经济法只要最后阶段的时候突击背诵就可以了,这是绝对不可取的,本科目可能你认为是稍微简单一点的科目,但是记忆的条文较多,现在考试也越来越偏案例化考核,所以需要引起重视。
学习方法:
步骤 | 具体要求 |
听课 | ①精讲班听2遍,全面把握各个知识点;第1遍按照教材顺序听课,第2遍按考试重点来听,比如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等。 ②通过了解案例和实务数据来加强理解。 |
做题 | ①看书和做题并不是孤立的,二者相互促进,把教材的例题搞懂之后就应该开始做题。 ②历年真题要好好利用 |
归纳总结 | ①听课后要及时复习,反复反复再反复。 ②把可以考核跨章节题目的内容总结梳理出来,总结出题思路。 ③边做题,边总结自己薄弱环节,薄弱知识点;总结错题,强化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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