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是中级会计考试性价比比较高的章节,难度相对来说要低,但是分值占比较大的章节,大家重点把握他们的不同点,对比记忆,考前多看几遍哦。本文全是满满的干货,建议收藏!建议收藏!建议收藏!
普通合伙 | 有限合伙 | |
出资者 | ≥2 人 | 2~50 人 至少普通、有限各一人 |
劳务出资 | √ | 有限合伙人× |
国企、公司、社会团体等 | × | √(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
合伙人 | 普通合伙人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责任承担 | 无限连带责任 | 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 |
执行人 | 向其他合伙人“报告”经营、财务状况 | 执行合伙事务 | 不执行合伙事务 |
权利/义务 |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一般权利 + 接受其他人的监督和检查、谨慎执行合伙事务的义务 | 对涉及其根本利益的,有一定的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 |
损益分配 | 普通合伙 | 有限合伙 |
有约定 | 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 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商量) |
无约定 | “协商”→“实缴出资”→“平均” | 不得将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
普通合伙 | 有限合伙 | |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 不得(协议约定/一致同意可以) | 可以(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
经营与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 不得(法定禁止) | 可以(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
出质 | 必须经一致同意(法定) | 可以(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
对外转让 | 约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提前30日通知 |
普通合伙 | 有限合伙 | |
丧失偿债能力是否当然退伙 | √ | × |
丧失民事能力是否当然退伙 | 一致同意可以转有限合伙人 | × |
继承 | 自己愿意、完全民行、资格(约定/一致同意) | 依法继承 |
新入伙 | 入伙前债务无限连带 | 入伙前债务有限责任 |
退伙 | 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以退伙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人性质转变 | 普→有, 前无限责任,后有限责任 | 有→普, 前后均无限责任 |
人数不够 | 有限合伙仅剩普通人,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解散 |
执行事务 | √ | ×有理由相信,则该笔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 | 不可抵销、不可代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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