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网小编整理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历年真题并通过每日一练方式帮助大家查漏补缺,助大家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课后进入中级会计师无纸化模拟考场,更多[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等你来战!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真题每日一练(8月28日)
【判断题】
在计算黄金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增值税销售时,应按新的黄金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
【判断题】
张某因王某未偿还到期借款20万元,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王某下落不明已达半年。甲县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简答题】
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货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提示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1)不成立。根据规定,汇票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被保人的名称和保证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不影响保证的效力。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即保证所附的条件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3)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根据需要,可以不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得以必须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备考:2019中级会计师真题及答案 | 历年真题下载版
推荐:全国中级会计师无纸化模考在线题库 | 真题测评考场
中级会计备考时间紧迫,急需快速提分?临考速成班低至200元抢,送收费题库(含2套点题卷+全真机考系统),24h核心考点,帮你突破综合题难题>>【点击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