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具体应根据存货不同的取得来源确定。
(一)外购的存货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 ||
购买价款 |
指发票金额,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
采购 |
相关费用 |
①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包装费、中途的仓储费; |
相关税金 |
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关税等。 |
【提示】存货成本的确定是基础性知识点,也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应熟练掌握外购存货成本的构成要素,尤其是途中合理损耗的处理,经常在计算性客观题中出现。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构成工业企业外购存货入账价值的是( )。
A.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B.签订购买原材料合同时交纳的印花税c.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D.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物资毁损
【答案】A
【解析】选项B,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一般不计入存货成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选项D,环计入存货成本,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计入其他应收款,尚待查明原因的暂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原材料200公斤,货款为6 000元,增值税为1 020元;发生的保险费为350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13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短缺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甲企业该批原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为每公斤( )元。
A.32.4 B.33.33 C。35.28 D.36
【答案】D
【解析】购入原材料的实际总成本=6 000+350+130=6 480(元),实际入库数量=200×(1—10%)=180(公斤),所以甲企业该批原材料实际单位成本=6 480/180=36(元/公斤)。
(二)委托外单位加工取得的存货
(1)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2)加工费用;(3)相关税金;(4)其他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等)。 | ||||
成 |
委托加工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
受托方按照加工费用收取增值税 |
委托方允许抵扣的,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 | |
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 |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
计人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 ||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
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
【提示】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考生应重点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什么时候计入成本。委托加工存货入账成本的计算或构成要素是选择题的常见出题点。
【例2—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l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
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 20 000+7 000+3000(验算)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 000×l0%=3 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 000×l7%=1 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11 l9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7 000+3 000)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l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20 000+7 000) 2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20 000+10 000) 3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30 000
【例题3·单选题】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B公司同类物资目前的售价为80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52 000 B.57 778 C.60 000 D.59 340
【答案】c
【解析】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 000+2 000+80 000 x 10%=60 000(元)。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
方式 |
成本构成 |
自 制 |
成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
投资者投入 |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提供劳务 |
劳务的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十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 |
其他方式 |
按相关准则规定确定。 |
【提示】常见的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有:非正常的损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验收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和其他不必要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