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所得税
第一节所得税会计概述
一.所得税会计的概念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帐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第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我国首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确定资产和负债的帐面价值(这里的资产和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步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
第三步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先确定应有金额,再与期初金额比较,确定当期应予确认或应予转销的金额)
第四步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确认当期应交所得税,同时结合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第二节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一.计税基础的概念
1.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帐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2.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帐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帐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二.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情况:资产的帐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帐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可抵扣暂时差异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情况: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帐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资产负债
帐面价值>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科税资产)
帐面价值<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科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资产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分析
1.固定资产
初始确认:取得时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后续计量:帐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收)
产生差异的原因:
1》折旧方法产生的差异
2》折旧年限产生的差异
3》计得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2.无形资产
初始确认:
(1)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会计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
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可税前扣除,一般可按当期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的150%加计扣除
内部研究开发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由于在实际发生时就可在税前扣除了,所以在以后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其计税基础为0
(2)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初始确认时的入帐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后续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
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摊销(税收)
无形资产的摊销产生的差异
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3.以公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税法:公允价值变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
有关金融资产在处置或出售前,计税基础=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上: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税收上:按成本。
4.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
公允价值模式:
会计准则: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税法不认可该类资产在持在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则: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5.存货
会计准则:帐面价值=成本-存货跌价准备
税法:计税基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