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并没有讲述所有的负债,而是将负债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讲述。可以说,本章所讲述的内容是负债的精英版。本章共讲述了6类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应交税费、应付股利、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由于应付债券的核算较为复杂,本斑竹将在负债(下)中作专门的总结,本贴总结其它五类负债。
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让很多考生犯了愁,因为它与以前所熟悉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无论是在核算内容上还是在核算方法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教材上说的非常详细,也非常清楚,在此不再赘述。货币性职工薪酬的核算与以前的应付工资的核算相比,可以说是异曲同工,在此也不再啰嗦了。下面重点说一下非货币性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核算。
1.非货币性职工薪酬。该类薪酬包括两类:将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A类);将拥有(租入)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B类)。
在核算A类薪酬时,视同销售处理,只不过确认收入时借方换成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已。
在核算B类薪酬时,将每期应计提的折旧(每期应支付的租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辞退福利。辞退福利的核算比较简单,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条件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教材),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相对应的贷方科目当然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该类薪酬包括两类:授予后立即可行权(C类);完成等待期内的任务(达到规定条件)后方可行权(D类)。
在核算C类薪酬时,按照授予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直接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借方记“管理费用”等分配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
在核算D类薪酬时,分两个阶段:行权前;行权后。
行权前,在授予日后的第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当时的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预计当年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在以后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以当时的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预计在授予日后至该资产负债表日止的这段时间内的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再减去累计已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其余额就是该资产负债表日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行权后,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行权日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其具体金额=(授予日可行权的所有员工-等待期内离开的员工-包括当日行权在内的已行权的员工)×每位员工可行权的份数×行权日的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扣减当日行权支付金额后的应付职工薪酬累计余额。
二、应交税费。该部分内容重点是三大流转税的核算。至于其他税费的核算,只要注意一下土地增值税的核算以及哪几类税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就可以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企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核算;企业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企业转出当月未交纳的增值税以及当月交纳以前各期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对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可,不必设置专栏项目。
2.消费税。该税种在核算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委托加工物资时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特殊情况除外),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委托方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3.营业税。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营业税只有在提供应纳营业税的劳务、出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才交纳该税。该税种的核算比较简单,在此不再赘述了。
三、应付股利、长期借款。这两类负债的核算比较简单,对于考中级的诸位来说,该部分内容可以说是小菜一碟了。
四、长期应付款。该类负债在一般业务的情况下是比较简单的,但如果是在教材上所讲述的两种特殊情况下进行核算则比较复杂,由于该部分内容属于非重点,能看懂更好,实在看不懂那就勇敢地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