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来越多的注册会计师被推上法庭的背后,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害者,是连带责任承担者,他们也都是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的假账所欺骗了。前二章我们已谈了假凭证、假账簿的几种手法及危害性,这里我们就来谈谈假报表的一些形式。
一、表表不符
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单位对外提供的一些报表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应等于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表中的净利润应与损益表中净利润的金额保持一致。而在审计人员的审计中发现,单位表表不符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的。就如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在对一企业年度报表审计中就发现这样的问题,该企业近年来未进行任何长、短期的投资,资产负债表中长、短期投资均为零,但在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中却记了100万元,经检查企业投资收益帐户,发现企业投资收益来源于一笔装修业务,企业为了逃避建安业营业税,而将装修收入列入投资收益,造成表表不符。
二、虚报盈亏
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小利润。报表本意是要向一些使用人提供最真实的会计信息,为使用者的决策行为提供一个真实的参考,但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了虚假的会计信息,误导与欺骗了报表使用者,使他们作出错误的决策。
如深圳一辉实业有限公司,1993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但至1997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陡然增至1个亿,后经查,这次"飞跃"纯属深圳协力、兴蒙、国正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获取高额审计费而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所为,短短几年,该企业就凭着假报表和假报告套取银行贷款达400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有些单位把会计报表变成随意拉缩的弹簧,拉缩出许多为已所用的会计报表,有的单位对财政的报表是穷账,以骗取财政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对银行的报表是富账,以显示其良好的资产状况,骗取银行贷款;对税务的报表是亏账,以偷逃各种税款;对主管部门的报表是盈账,以显示其经营业绩,骗取奖励与荣誉等,这样随意调节会计报表,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
三、表帐不符
会计报表是根据会计帐簿分析填列的,其数据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会计帐簿所记录的数据,因此,表帐必须相符。但在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表账不相符的情况却比比皆是。如某单位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帐款和坏帐准备金额,造成表帐不符。
四、报表附注不真实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补充,主要是对会计报表不能包括的内容或者披露不详尽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包括对基本会计假设发生变化;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增减变动(报表主要项目的进一步注释),以及或有某项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不可调整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说明等。但有些单位却采用"暗渡陈仓"的手法,在会计核算中已改变了某些会计政策,但在报表附注中不作说明;或虽不影响报表金额,但对该单位的一些经营活动及前途有极大影响的事项不做说明,欺骗报表使用者。
如在检查某企业时,该企业年初和年中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完全不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此变更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该企业并来做出披露,用以掩盖其调低成本、虚增利润的不法企图。
又如某上市公司报表日后发生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担心影响公司业绩,没有将此变化在附注中披露,而欺骗报表使用人。
五、编制合并报表时弄虚作假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其合并范围,即所有的子公司都应当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此规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弄虚作假主要有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不当,将符合编制合并报表条件的未进行合并,不符合编制合并报表条件的而予以合并或不按规定正确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抵销项目不完整,尤其是内部债权债务不区分集团内部和外部的往来,使得合并抵销时不能全部抵销;合并损益表也存在内销和外销部分没有正确区分,使得内部交易金额不能全部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计算错误等现象。
如某企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与下属子公司的内部销售收入未做抵销,而只是简单地相加,则造成虚增销售,浮夸业绩,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还有的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下属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也纳入合并范围,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真正的参考价值。
在前论述了假凭证、假帐簿的一些常见手法,加上假报表常见的一些手法,我们不难发现会计核算本是要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收入等真实情况,但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不法企图,使假帐有了滋生的温床,为假帐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搭起了桥梁。正如老百性常说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