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负债
(一)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增值税是就货物(生产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应该注意的是,除上述两种劳务外,其他劳务缴纳的是营业税。增值税按月缴纳,计算如下:
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科目设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3.进项税额的处理。进项税额分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处理如下:
①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个来源: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完税凭证、计算得出(按运费的7%、购进免税农产品按买价的13%和废旧物资按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价税分离入账。
【例10】甲公司于2007年6月2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已验收入库,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如古旧图书)、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价税合一入账,见下例:
【例11】甲公司于2007年6月10日购入一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设备已验收投入使用,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58.5
贷:银行存款58.5
③如果购进的货物原定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已作抵扣,但其后因改变了原生产经营用途或发生了非常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见下例:
【例12】甲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购入库存商品一批用于对外销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商品已验收入库,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0 考试大论坛来源:考试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如果该商品被工程领用,则进项税额应该转出:
借:在建工程11.7
贷:库存商品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
4.销项税额的处理。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①一般销售时,根据不含税销售额和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但原会计制度下的视同销售,在新准则中已经作为销售处理了,如用原材料进行投资,应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处理,确认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