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应注意:
1.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即对于资产负负债表日后有利或不利事项的处理原则相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对有利和不利的调整事项均应进行处理,并调整报告年度或报告中期的财务报务;如果属于非调整事项,对有利和不利的非调整事项均应在报告年度或报告中期的附注中进行披露。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是在这个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例如,资产负债表日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结案,这一事项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再如,某公司董事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内通过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筹集资金的决议,此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但如果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则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间。这一期间包括:
1.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或报告期间下一期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即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2.董事会工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与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如果公司管理层由此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对外公布的日期。
注意:日后期间以最后一次批准为准。
【例1】甲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08年2月15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完成整个年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2008年4月18日,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08年4月22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08年5月6日。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的规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4月22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22日。假如甲上市公司在4月22日至4月25日之间发生了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经调整的财务报告再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的日期为2008年4月28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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