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本事项可以称为调整减值。
这一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的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的最佳估计金额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确凿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予以修正。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事项,如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如果发生在报告年度汇算清缴之后,应将与资产减值准备有关的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年度应交所得税。
【例5】甲公司2008年4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58 000万元(含增值税),乙公司5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08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 900万元(假定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为76 000万元,其中55 100万元为该项应收账款。甲公司于2009年2月2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
本例中,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通知时,首先判断是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下(以万元为单位):
(1)2009年2月2日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58 000×60%-2 900=31 90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31 900
贷:坏账准备 31 900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9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31 900×25%)7975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39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900-7975) 23925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239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392.5
(5)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财务报表略)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应收账款31 90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7975万元;调减盈余公积2392.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1532.5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资产减值损失31 9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7975万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23925万元,调减提取盈余公积2392.5万元。
(6)调整2009年2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资产负债表略)
甲公司在编制2009年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时,按照调整前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除了调整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2009年2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按照2008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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