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或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的行为,并不会致使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形成现时义务,因此虽然发生该事项可导致企业负有支付股利或利润的义务,但支付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尚不存在,不应该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告,因此,该事项为非调整事项。
但由于该事项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可能导致现金较大规模流出、企业股权结构变动等,为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该信息。
小结:日后事项的分类及其处理方法
日后事项 |
处理方法 |
调整事项 |
调账、调表、重编附注 |
非调整事项 |
仅在附注中披露 |
【例9】甲企业是房地产的销售代理商,在买卖双方同意房地产的销售条款时确认佣金收入,佣金由卖方支付。2007年,甲企业同意替乙企业的房地产寻找买主。在2007年后期,甲企业找到一位有意的买主丁企业,丁企业以其获得银行融资的能力与乙企业签订购买房地产的合同。2008年1月,丁企业通知甲企业,其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有困难,但仍然能够履行合同。之后不久,甲企业找到另一位以现金购买该房地产的买主。2008年2月,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甲企业违背受托责任。2008年3月,甲企业同意付丁企业500 000元的现金以使其撤回法律诉讼。
本例中,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承诺等事项影响较大,为防止误导投资者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应当在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披露,即甲企业和丁企业均应在2007年度报表附注中披露诉讼事项的信息。
【例10】甲公司2008年1月20日将其全资子公司丙企业出售给乙企业。
本例中,企业合并或者处置子公司的行为可以影响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方面,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活动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应在2007年报表附注中披露处置子公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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