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的对象
《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减值主要是包括以下资产:
(一)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固定资产;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无形资产;
(六)商誉;
(七)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注意】:
(1)《资产减值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这种情况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是适用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的。
(2)《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存货和金融资产,是在各自的章节讲解的。
(3)《资产减值准则》涉及的资产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采用“孰高”原则
采用“孰高”原则是企业的一种经济决策,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比如甲企业现在有一设备账面价值是1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70万元,则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80万元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70万元都是设备可以在市场上得到的价格。甲企业如果现在将其出售就可以获得80万元,如果将来出售就可以获得70万元,那么甲企业会选择现在出售获得80万元的经济利益。则这项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就是80万元,所以取值时要采用“孰高”的原则,而不是采用“孰低”原则。
3、认定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资产组认定的最关键的因素是看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资产组认定具体考虑:(1)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2)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
例如:某煤矿企业自己拥有一条铁路以支持其采矿生产,该铁路的持续使用不可能产生独立于该煤矿企业的现金流。这种情况下,铁路线不能作为一项单一资产考虑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而必须是和煤矿共同构成资产组来考虑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在附注中说明。
4、企业总部资产减值测试的顺序
如果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那么确认减值的顺序就是: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至资产组→计算每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含已分摊的总部资产)和可收回金额→各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与可收回金额比较确定其是否减值→若资产组减值,则将减值部分分摊至资产组本身和总部资产。
对于总部资产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那么先按照上述顺序将能够分摊的总部资产计算完以后,再认定由若干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这个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包括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总部资产),然后比较这个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如果发生了减值,那么也是将减值部分在各个资产组和总部资产之间进行分摊。
5、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时结转及股数计算
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来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行使转换权利,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应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转换为一股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在计算转换的股数时,要注意看题目的要求,若题目要求是以债券面值为基础转换,比如给出条件“每面值10元转换为1股”等类似条件,则计算时就应以所转换债券的总面值除以10再乘以每股面值就可以计算出股本金额。如果题目条件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计算股数时一般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6、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税金项目
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和车辆购置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核算契税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印花税的核算是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7、对于企业发生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的核算
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保险费,应当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具体核算时应根据职工劳动服务的对象和部门进行分配: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包括炊事人员、工会人员、采购人员)社会保险费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应由销售部门开支的社会保险费,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借记“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思路和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思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