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存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例3-2】甲公司是一家煤矿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为每吨10元,假定每月原煤产量为70 000吨。20×9年7月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用于改造和完善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2 0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 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 000元,7月28日安装完成.。20×9年7月30日,甲公司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150 000元。假定20×9年6月30日,甲公司“专项储备——安全产费”余额为50 000 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 700 000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700 000
(2)购置安全防护设备
借:在建工程——××设备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40 000
借:在建工程——××设备 3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0 0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00 000
借:固定资产——××设备 2 300 000
贷:在建工程——××设备 2 300 000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2 300 000
贷:累计折旧 2 300 000
(3)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例3-3】甲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20×9年1月经批准启动硅酸钠项目建设工程,整个工程包括建造新厂房和冷却循环系统以及安装生产设备等3个单项工程。20×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乙公司承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新厂房的价款为6 000 000元,建造冷却循环系统的价款为4 000 000元,安装生产设备需支付安装费用500 000元。建造期间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0×9年2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10%备料款1 000 000元,其中厂房600 000元,冷却循环系统400 000元。
(2)20×9年8月2日,建造厂房和冷却循环系统的工程进度达到50%,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5 000 000元,其中厂房3 000 000元,冷却循环系统2 000 000元。甲公司抵扣了预付备料款后,将余款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3)20×9年10月8日,甲公司购入需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65 000元,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2×10年3月10日,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5 000 000元,其中,厂房3 000 000元,冷却循环系统2 000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5)2×10年4月1日,甲公司将生产设备运抵现场,交乙公司安装。
(6)2×10年5月10日,生产设备安装到位,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设备安装价款结算500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7)整个工程项目发生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共计300 000元,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8)2×10年6月1日,完成验收,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2月10日,预付备料款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2)20×9年8月2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建筑工程——厂房 3 000 000
——冷却循环系统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预付账款——乙公司 1 000 000
(3)20×9年10月8日,购入设备
借:工程物资——××设备 4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 000
贷:银行存款 5 265 000
(4)2×10年3月10日,办理建筑工程价款结算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建筑工程——厂房 3 000 000
——冷却循环系统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000
(5)2×10年4月1日,将设备交乙公司安装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安装工程——××设备 4 500 000
贷:工程物资——××设备 4 500 000
(6)2×10年5月10日,办理安装工程价款结算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安装工程——××设备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7)支付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待摊支出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8)结转固定资产
①计算分摊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分摊率=300 000÷(6 000 000+4 000 000+4 500 000+500 000)×100%=2%
厂房应分摊的待摊支出=6 000 000×2%=120 000(元)
冷却循环系统应分摊的待摊支出=4 000 000×2%=80 000(元)
安装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支出=(4 500 000+500 000)×2%=100 000(元)
借:在建工程——乙公司——建筑工程——厂房 120 000
——冷却循环系统 80 000
——安装工程——××设备 100 000
贷:在建工程——乙公司——待摊支出 300 000
②计算完工固定资产的成本
厂房的成本=6 000 000+120 000=6 120 000(元)
冷却循环系统的成本=4 000 000+80 000=4 080 000(元)
生产设备的成本=(4 500 000+500 000)+100 000=5 100 000(元)
借:固定资产——厂房 6 120 000
——冷却循环系统 4 080 000
——××设备 5 100 000
贷:在建工程——乙公司——建筑工程——厂房 6 120 000
——冷却循环系统 4 080 000
——安装工程——××设备 5 1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