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某个项目要作为固定资产加以确认,应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1.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它们的使用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是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或者将减少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这些设备,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
2.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此时,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将其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3.工业企业持有的工具、模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资产,施工企业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持有的管材等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管理。如果这些资产项目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就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项目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或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就不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而应当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4.企业拥有的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应当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就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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