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一)应摊销的金额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其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例6-2】20×9年1月1日,甲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新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支付价款75 000 000元,款项已支付。该项专利技术法律保护期间为15年,公司预计运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未来10年内会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假定这项无形资产的净残值均为零,并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例中,甲公司外购的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期限(10年)短于法律保护期间(15年),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期限确定其使用寿命,同时这也就表明该项专利技术是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且该无形资产用于产品生产,因此,应当将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7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75 000 000
(2)按年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 7 500 000
贷:累计摊销 7 500 000
2×11年1月1日,就上述专利技术,第三方向甲公司承诺在3年内以其最初取得公允价值的60%购买该专利技术,从公司管理层目前的持有计划来看,准备在3年内将其出售给第三方。为此,甲公司应当在2×11年变更该项专利技术的估计使用寿命为3年,变更净残值为45 000 000元(75 000 000×60%),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2×11年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5 000 000元(75 000 000-7 500 000×2-45 000 000)÷3。
甲公司2×11年对该项专利技术按年摊销的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 5 000 000
贷:累计摊销 5 000 000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照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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