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这是应注意的一个重大变化。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的核算分为投资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三个步骤:
投资时的核算(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下面分别说明这两种情况: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概述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可作如下分类:
1)以合并方式为基础,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只有控股合并才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①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继续经营,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是对被合并方的股权。合并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可简写为:A+B=A+B。
②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可简写为:A+B=A。
③新设合并,是指企业合并中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其持有原参与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原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后均注销其法人资格。可简写为:A+B=C。
2)以是否在同一控制下进行企业合并为基础,企业合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般是集团内并购)。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般情况下,集团外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应注意的是: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属于集团内资源的整合,不会增加资产、负债,不会增加收入和利润,因此采用“账面价值”并账和并表;在非同一控制下,采用购买法,应采用“公允价值”并账和并表。这两种做法,就是下面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思路。
(2)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现金100万元给丙公司,受让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甲和丙同受A公司控制),受让股权时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00×60%) 120(份额)
贷:银行存款 100
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 20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接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自身普通股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定向发行给丙公司,受让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甲和丙同受A公司控制),受让股权时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00×60%) 120(份额)
贷:股本——丙公司(50×1) 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其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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