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条件
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采用公以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遵循以下会计处理: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例4】甲企业为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企业。20× 7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甲公司开发的一栋精装修的写字楼于开发完成的同时开始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10年。当年10月1日,该写字楼开发完成并开始起租,写字楼的造价为9000万元。由于该项写字楼地处商业繁华区,所在城区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报价,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项出租的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 ×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 920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 300万元。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0月1日,甲公司开发完成写字楼并出租
借:投资性房地产——× ×写字楼(成本) 90 000 000
贷:开发产品 90 000 000
(2)20×7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性房地产——× ×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 2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000 000
(3)20× 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又发生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 ×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 1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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