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能取得公允价值时,换入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否则,按“账面价值”入账。可见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
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例如,甲公司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对乙公司的投资),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000万元。
甲公司换出的土地使用权地处郊区增值不快,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100万元;换入的对乙公司的投资因为拥有控制权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00万元。则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900万元(2000-1100),对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相比是重大的,占90%(900÷1000)。通俗地说,就是因为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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