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
第十章 股份支付
(依据2010年教材提前预习)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授予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1.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需要作处理:
授予日至可行权日属于等待期。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
在具体金额上,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谁受益谁负担)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因为是以权益工具结算,所以行权人最终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所以要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行权日: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款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意:
(1)始终按授予日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即公允价值不变,但估计的行权人数在变。
(2)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首先选择所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3)授予后可立即行权的,授予日即需要作处理。
(4)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够可靠计量时的处理:以内在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