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财务报告目标
一、财务报告目标
二、会计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如合并报表所依据的合并主体是会计主体而非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明确这一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的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孕育出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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