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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答疑(二)

来源: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1年1月17日

201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答疑(二)

  1、第15页倒数第3段第3行“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请问在实际编制分录时这里的“当期损益”是指哪一个“会计科目”?

  解答:第15页倒数第3段上述这段话中的“当期损益”是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第57页【例5-2】,将支付评估费100万元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是否违背了《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我理解这100万元应计入本期损益(管理费用)。请老师指教。

  解答:由于教材所遵循的考试大纲的内容并未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因此,教材在编写时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范围,仍然将评估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第94页【例7-2】第6行说“乙公司换入写字楼后用于经营出租目的”,所以第95页第5行乙公司的账务处理中的借“固定资产”改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是否更为合适?

  解答:应改为借“投资性房地产”。

  4、第247页【例14-23】中20×1年销售实现时为什么不是一次性计算销项税?分五期计算符合税法规定吗?

  解答:第247页【例14-23】中,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设备,应当分期确认收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例题中,甲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销售货款,因此应当分5期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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