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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新版辅导资料(53)

来源:233网校 2011年3月10日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准备工作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涉及多个会计主体。为了使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准确、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情况,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 母公司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母公司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如下几项:

  1. 统一母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应统一母公司、子公司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调整:一是由母公司按照其自身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二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子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2. 统一母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期间

  子公司可能在我国境外经营,由于受到当地法律的限制,其会计期间有可能不是公历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调整:一是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二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历会计年度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3. 按照权益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需要说明的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这项调整工作应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合并工作底稿)中进行,不得据此改变母公司的账簿记录和个别财务报表列报。在母公司的账簿记录和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而不是权益法。

  4. 对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二) 子公司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

  合并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因此,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得到子公司的配合与支持。为了保证合并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子公司必须向母公司提供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如下资料:

  1. 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2. 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其影响金额;

  3. 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的说明;

  4. 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所有内部交易的相关资料;

  5. 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有关资料;

  6.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其中,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既可以是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也可以是子公司作为中间母公司(即子公司既是上一层的子公司,又是下一层的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取决于最终母公司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式,即直接由最终母公司合并所有子公司,或层层合并后由最终母公司编制最终的合并财务报表;但前提是采用层层合并方式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由母公司直接合并所有子公司的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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