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增值税与营业税知识
一、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解释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如:机器设备),也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不动产。
【相关链接】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 征收率
4.2008年我国修订了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动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5.在税款的征收上,采用凭票抵扣的政策;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的核算
(1)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处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动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举例】N企业出售2009年1月1日购买的机器设备,出售价款为300 000元(不含税),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1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3)视同销售行为
从税法的角度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①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②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例题1·计算分析题】N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厂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 000元,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251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的销项税额=300 000×17%=51 000(元)
【相关链接】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厂房建设)、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含购买的货物;企业购买(关键点)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厂房建设)、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作为销项税额。
【例题2·计算分析题】N企业将购买的货物作为厂房建设。该批产品购买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 000。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351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 000
2.进项税额
1)采购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例题3·计算分析题】A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 000元,增值税税额10 200元,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和进项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200
贷:银行存款 70 200
【例题4·计算分析题】B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价款及运输保险等费用合计3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51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
贷:应付账款 351 000
2)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和保险费)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说明:相当于是企业购买的运输劳务。
【例题5·计算分析题】B企业购入需要安装设备一台,价款为300 000元,另外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5 000元。运输费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7%。
借:在建工程 304 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350
贷:应付账款 356 000
进项税额=300 000×17%+5 000×7%=51 350(元)
3.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厂房建设、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管理不善造成的毁损)
在建工程(购进的货物用于厂房建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6·计算分析题】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因火灾(管理不善)毁损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10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该毁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项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答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例题7·计算分析题】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因自然灾害(地震)毁损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10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该毁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项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答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贷:原材料 100
注: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本期通过上面核算应当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三)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采用增值税的抵扣制度,不能采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增值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的进项税额计入货物成本。
【例题8·计算分析题】A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102 000元,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和进项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702 000(60 000+102 000)
贷:银行存款 702 000
学习中增值税核心问题的总结:
用途 | |
自产货物 |
1.用于机器设备安装,增值税不做视同销售: |
2.用于厂房建设,增值税视同销售 | |
购买的材料 |
1.用于机器设备安装,增值税不进项税额转出: |
2.用于厂房建设,增值税视同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