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核算
(1)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讲解)
(2)成本法下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
①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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