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间非盈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相关知识点】
1.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考点精讲】: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概念
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受托代理过程。
(二)受托代理业务的界定
在受托代理业务中,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业务与其通常从事的捐赠活动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三)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其中,受托代理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受托代理资产的入账价值;
(2)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应当视不同情况确定其入账价值;如果委托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托代理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受托代理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托代理资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在转赠或者转出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3.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如果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货币资金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转出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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