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用原材料委托W企业加工,W企业属于一专门从事加工业务的企业。11月10日南海公司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51950元,应付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10%。11月25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150元,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11月28日将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20000元,福利费用2800元,分配制造费用18100元;11月30日甲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12月5日销售甲产品一批,售价20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产品消费税率也为10%。货款尚未收到。南海公司、W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
要求:编制南海公司、W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同时编制南海公司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W企业(受托方)的账务处理为:
应缴纳增值税额=7000×17%=1190(元);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51950+7000)÷(1-10%)=65500(元);
代扣代缴的消费税=65500×10%=6550(元)。
借:应收账款 147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550
(2)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的账务处理为:
(1)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1950
贷:原材料 51950
(2)应付加工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550
贷:应付账款 14740
(3)支付往返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4)收回加工物资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9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100
(5)甲产品领用收回的加工物资
借:生产成本 59100
贷:原材料 59100
(6)甲产品发生其他费用
借:生产成本 40900
贷:应付工资 20000
应付福利费2800
制造费用 18100
(7)甲产品完工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100000
贷:生产成本 100000
(8)销售甲产品
借:应收账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00(200000×1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0
(9)计算应交消费税并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3450(20000-6550)
贷:银行存款 13450
3.新世界公司接受国外某公司捐赠产品一批(新世界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测量后确定重量为10吨,新世界公司以现金支付运杂费等相关费用1500元,其中,运输费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元,该国外公司没有提供有关其价值的凭据。据调查,市场上与该批产品同型号同规格的材料的单价为10000元/吨,据专业人士估计,该批产品的质量与市场上该类材料的质量相当。假设新世界公司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100000元,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进口环节的相关税金。
要求:
(1)编制新世界公司接受捐赠时相关的账务处理。
(2)编制以下各种情况下年末新世界公司的账务处理。
①该年度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000元;
②该年度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80000元;
③该年度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50000元。
【正确答案】
(1)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14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00000
银行存款 1500
(2)①年末,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000元:
应交的所得税=(100000+300000)×33%=13200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00000
所得税 9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2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67000
②年末,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80000元:
应交的所得税=(100000-80000)×33%=660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93400
③年末,新世界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50000元,因为亏损额大于待转资产价值金额,所以应交的所得税为0,将待转资产价值的金额全额计入资本公积,分录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0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