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东方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东方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根据税法规定,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抵扣。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东方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东方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东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东方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东方公司收到中熙公司退回的2008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东方公司向中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假定东方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一直未收回。
(2)2月25日,东方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3)2月26日,东方公司获知东大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东大公司账款25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东方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东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东大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月5曰,东方公司发现2008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200方元,金额较大。至2008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已完工但尚未对外销售。
(5)3月15日,东方公司决定以2 400万元收购中华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东方公司将拥有中华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
(6)3月28日,东方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10万元。东方公司根据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作为盈余公积,将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为应付股利,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调整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要求:
(1)指出东方公司发生的上述(1)、(2)、(3)、(4)、(5)、(6)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
(2)对于东方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
(3)填列东方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表中各项目的调整金额(调增数以“+”表示,调减数以“一”表示)(“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l日
资产 |
年末数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年末数 |
应收账款 | 应付股利 | ||
存货 | 应交税费 | ||
固定资产 | 盈余公积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未分配利润 | ||
资产合计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利润表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