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类题共2题,共33分,每小题16.5分。)
38、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2007年至2010年与投资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07年11月2日,A公司与B企业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购买B企业40%的股权,购买价款为3 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股权购买协议于2007年11月20日分别经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和B企业董事会批准;股权过户手续于2008年1月1日办理完毕;A公司已将全部价款支付给B企业。A公司和B企业原来不存在关联方关系。2008年1月1日,B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7 650万元,公允价值为8 1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万元,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此外2008年1月1日B公司其他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
(2)2008年3月20日,B企业宣告发放2007年度现金股利500万元,并于2008年4月20日实际发放。2008年度,B企业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3)2009年12月,B企业增加资本公积22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的影响)。2009年度,B企业实现净利润900万元。
(4)2010年1月20日,A公司与D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一幢房屋及部分库存商品换取D公司所持有E公司股权的40%(即A公司取得股权后将持有E公司股权的40%)。A公司换出的房屋账面原价为2 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换出的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部分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240万元。上述协议于2010年5月30日经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和D公司董事会批准,涉及的股权及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于2010年4月1日完成。A公司获得E公司股权后,在E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2010年4月1日,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账面价值均为5 500万元,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2010年度,E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1月份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月至3月份实现净利润220万元;4月至12月份实现净利润800万元。
(5)2010年8月29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B企业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下:①股权转让协议在经A公司和C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6300万元,协议生效日c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支付其余10%的款项。2010年9月30目,A公司和C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A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60%。2010年10月31日,A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2010年度,B企业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1月至9月份实现净利润700万元;10月份实现净利润100万元;11月至l2月份实现净利润220万元。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B企业和E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要求:
(1)编制A公司2008年对B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A公司2009年对B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A公司2010年对E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4)判断A公司在2010年是否应确认转让所持有B企业股权相关的损益,并说明理由。
39、太湖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太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太湖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太湖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6年2月28日完成。太湖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6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6年4月30日。
太湖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5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其中,下述交易或事项中的(1)、(2)项于2006年2月26日发现,(3)、(4)、(5)项于2006年3月2日发现: (1)1月1日,太湖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太湖公司支付341万元。
1月6日,太湖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2)10月15日,太湖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10月15日,太湖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太湖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8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太湖公司已经开始生产8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贷:库存商品140
(3)12月1日,太湖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太湖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日,太湖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
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库存商品80
(4)12月1日,太湖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太湖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太湖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太湖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
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
贷:库存商品350
(5)12月1日,太湖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太湖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
12月1日,太湖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9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
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9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库存商品600
要求:
(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
(2)对于其会计处理判断为不正确的,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会计分录可合并编制)。
(3)计算填列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