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部分/
【考点1】存货的初始计量
总结:入库前、合理正常、达到必要状态的费用可计入成本。
取得方法 | 计量 |
外购 | =价+税+费 |
【注意】 ①增值税的处理:看主体、看发票 ②其他成本能够分清负担对象:直接计入有关存货;不能分清,分配计入 ③发生合理损耗:计入采购成本 | |
加工 | =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
【注意】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①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交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②收回后直接出售,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 |
其他方式 | 投资者投入: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 |
【考点2】存货的期末计量
总体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①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②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按成本计量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直接用于出售=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
需要经过加工:
①产品没减值:在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需要用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该产成品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其成本计量。
②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①销售合同数量大于等于存货数量:按合同价格;
②销售合同数量小于存货数量:分别确定,有合同的按合同价;没合同的,按市场价。
③产品尚未生产出来: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用产品的合同价倒算。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固定资产/
【考点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取得方法 | 计量 |
外购 | =价+税+费 |
【注意】 ①增值税的处理:看主体、看发票 ②“专业人员服务费”应当计入成本,但是“专业人员培训费”不属于 ③费:是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④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按公允价值比例分配 | |
自行建造 | 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①购入工程物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格作为实际成本,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②领用工程物资及其他支出:按其实际成本 ③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原材料)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其他应收款)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④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追溯调整),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成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安装设备支出+分摊的待摊支出 |
【若存在弃置费用】
(1)企业应当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预计负债(现值)
(2)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预计负债
【注意】
①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考点2】固定资产折旧
【文字篇】
折旧时间 【下月】 | ①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②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
折旧范围 | 1、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了: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③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2、因大修理而停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①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②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注意】以下统统不属于固定资产:①如果是为了出售——属于存货——不满足自用的条件②如果短于一年——比如扫帚、抹布等等,也是为了自用。但是,由于这些东西持有时间短、价值低,我们通常归类为存货里的“低值易耗品”。
【计算篇】
方法 | 公式 |
年限平均法 | ①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②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
工作量法 | ①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或=[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②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双倍余额 递减法 | (1)前若干年(最后两年除外) ①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②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③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补充】 ①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原价-累计折旧,因此在计算时没有考虑预计净残值。 ②折旧年度是指“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的月份为始计算的1个年度期间”,如某公司3月取得某项固定资产,其折旧年度为“从4月至第二年3月的期间”。 (2)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此时才考虑净残值) |
年数总和法 | (1)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①尚可使用年限(逐期年数倒转顺序)=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 ②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 (2)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
【考点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1、资本化后续支出:
①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②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③替换固定资产某个部分: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是账面原值)。
账务处理如下:
(1)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残料回收价值)
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4)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费用化支出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考点4】固定资产支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原材料(收回残料价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
(4)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①属于正常出售、转让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或借贷相反)
②因固定资产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若为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则分录相反,计入“营业外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总体学习原则:参照固定资产对比掌握。
【注意】
1、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和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在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2、带有融资性质的情况: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本金)为基础确定
②实际支付的价款(本利和)与购买价款的现值(本金)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利息),应当在付款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③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具体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实际金额】
借:财务费用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土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
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4、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价值的,如果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条件的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注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6、无形资产出租: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摊销的出租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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