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其中:
1、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3、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所称“有利或不利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既包括有利影响也包括不利影响)的事项。如果某些事项的发生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任何影响,那么,这些事项既不是有利事项也不是不利事项,也就不属于准则所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是这个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自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的一段时间。具体而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包括:
1、报告期下一期间的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即以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后,实际报出之前又发生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并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如果公司管理层由此修改了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一)调整事项
特点是:
(1)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通常包括如下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二)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虽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
通常包括如下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8)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三)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or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是否已经存在。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
②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③上述调整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作出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人民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包括:
(1)若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的资产已经按暂估金额等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证据,可以进一步确定该资产的成本,则应该对已入账的资产成本进行调整。
(2)企业在报告年度已根据收入确认条件确认资产销售收入,但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关于资产收入的进一步证据,如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此时也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一种情形: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等。
第二种情形: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原则:在附注中对其性质、内容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加以披露。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在附注中披露。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在附注中披露。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在附注中披露。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在附注中披露。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企业:在附注中披露。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在附注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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