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今2020年5月份已经顺利表决通过,近日公布了正式的《民法典》条文。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与1日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在2021年的中级经济法教材中很有可能纳入《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接下来,233网校学霸君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到底哪里会受影响,以及哪些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新颁布的“民法典”哪些可能会出题?立即查看>>】
《民法典》分为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在这部民法典中,对于合同内容的变动,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很多细小的内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的影响也是彻底性的,加上第五章又是中级经济法考试中的重点章节。可想而知到2021年的备考压力会有多大。为什么这么说呢?且看以下分析。
我们先来看一下,中级经济法这两章的考情分析,以及与这部新法典所涉及的内容的联系。
从历年考试所占分值来看,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近三年分值8分左右,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近三年分值17分左右。
2020年中级经济法重要章节与预计分值
从考试题型来看,第五章活跃在各种题型中,从主观题到客观题都有第五章的身影。
(以上内容是根据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题整理的第五章在各个题型中所占的分值及考点。)
对比一下民法典和中级经济法教材内容,不难发现,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和总则编分别对应的是中级经济法的第五章、第一章,但第一编总则编的内容对比之前的规定几乎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变动,因此,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的内容预计不会发生变动。而第三编合同编对合同内容变动比较大,例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而之前《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民法典》对代位权没有要求必须是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经济法第五章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保全措施中撤销权也是如此。
再比如经济法第五章涉及的保证内容。《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完全是更改了之前的认定。
根据历年考试经验来看,一般改动的内容都比较容易考察到。所以在《民法典》还没有纳入教材之前,2020年报考了经济法这门考试的考生务必要牢牢把握机会,努力备考,争取今年拿下中级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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