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定于2010年9月13日—9月30日在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9月13日—17日为会计中级集中办理时间;9月17日—30日为会计初级办理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会计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010年准考证;
2、两寸同底近期证件照两张(黑白、彩色均可);
3、办理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均须原件)。1984年以后(含1984年)出生的考生,还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别复印一份并装袋,我局将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定于11月1日——12日在我局窗口领取(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我局发放的证书申领单(代领人持本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及申领单)领取。
三、注意事项
1、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上午9:00 下午17:00,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
2、今年为方便广大考生办理会计资格证书,我局统一安排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位考生无须自己打印填写。
3、考生如无法现场前往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联系电话:0551-3537036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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