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中级资格考试开始后1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初级资格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仅允许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请考生自行妥善处置和保管好其他物品。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中级资格考试为闭卷,试题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初级资格考试为闭卷,试题为客观题,《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科目连续考试,一次交卷,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4.考生答题前,请务必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5.客观试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使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6.考生发现试题本、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7.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相互交谈,禁止以任何方式获取他人答题内容。
8.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因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