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第二批审查工作于2010年9月6日至17日进行(双休日休息),请考生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607室办理资格审查,过期不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0351-4129477、466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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