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其中具体条件中,对于“工作年限”有明确的要求。很多考生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如何计算存有疑问,其实工作年限可以理解为从拿到会计从业证后的有效工作时间。具体分析如下: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年度年底。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有关学历和工作年限的理解:(以报名参加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为例:)
全日制学历:大专学历需要2011年7月前毕业,本科学历需要2012年7月前毕业,双学位需要2014年7月前毕业,硕士学位2015年7月前毕业,同时,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毕业年度;
大专为全日制,本科为非全日制学历:则全日制大专毕业时间不能晚于2012年7月,且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2012年底。
大专、本科均是非全日制学历:以会计证的获得时间为准进行相应的工作年限计算。
申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基本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取消第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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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3.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年度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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