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宿州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考[2006]12号)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报考简章》。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举行,逾期不再办理。
二、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卡、报名手册、报考简章由市财政局统一发放。
三、报名办法:
市直及驻宿单位报考人员在市财政局报名,各县、区单位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应先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报名表、卡及报名手册,然后按照《报名手册》要求填涂报名表和报名卡,由所在单位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集中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报名卡、身份证(正式)、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一寸二张(黑白),所带证件均须原件。
四、各县、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11月28日前上报本县、区各类报考科目、人数及考试用书征订数。于12月20日前将报考人员报名表、报名卡、报考人员汇总登记表及有关证件送市会考办进行录入和资格审查。
五、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报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报名,不得随意更改和放宽报名条件。对已经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严禁再报名参加同级别的资格考试。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式)方可进入考场,2007年4月下旬开始发放准考证。
七、市直报名点联系电话:0557—390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