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职称资格证书丢失、损坏等需补办、更换的人员。
二、受理范围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国家人事部)印制的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等资格证书。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陕西省人事厅)印制的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等资格证书。
三、丢失补办资料须由各市或各主管单位统一上报办理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上需加盖市级职改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印章)
(一)考试类证书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并加盖市级职改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2、提交存档的《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补办证书的种类
(1)丢失证书: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编号。
(2)更换证书: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级类证书
1、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并加盖市级职改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补办证书的种类
(1)丢失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一份声明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丢失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编号;
(2)更换证书: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
考试类证书补办(更换)办理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份。
高级类证书补办(更换)办理时间为:随时受理。
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六、办理地点
汉中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大楼六楼624室。联系电话:2626130。
为了方便各县区人员办理该项业务,请各县区人员到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办理。
附: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
《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填写说明
1、姓名:证书丢失人的真实姓名
2、身份证号码:证书丢失人的身份证号
3、工作单位:证书丢失人的工作单位的规范性全称
4、资格名称:高级证书丢失填写。例如:教授;考试类证书空着即可。
5、专业名称:申报(或考取)的专业名称。例如:高级证书:土木工程;考试类:会计。
6、资格级别:初级、中级、高级。
7、丢失证书号码:原证书号码。
8、高级职称批准时间:下发的批准文件中授予时间;考试类证书空着即可。
9、高级职称批准文号: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下发的批准文件号为准,如:陕××××[2011]556号;考试类证书空着即可。
10、考试证书授予时间:考试的最后一天;高级类证书空着即可。
11、联系电话:证书丢失人电话(请务必填写证书丢失人真实电话)。
12、要求补发理由:如丢失、损坏等。
13、市级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单位意见: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如果没有,就加盖现在工作单位的公章;工作单位在各市的,需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统一办理,该栏由各市职改部门填写并加盖印鉴。
14、省级职改部门意见:空着即可。
温馨提示:
此表为丢失补办的重要信息,请如实、认真填写。切记!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