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陕财办会函﹝2019﹞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以上征求意见稿请到陕西会计网(http://link.233.com/10641)下载。
联系人:李海燕 马龙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电子邮箱:LHYSXKJC@163.com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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