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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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德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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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宁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3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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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1未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在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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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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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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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中级会计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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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继续开放,请尽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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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中级会计考试报名人数140088人,合格率14.22%-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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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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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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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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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会计人员完成年度信息采集审核355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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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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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中级会计通过一科,可免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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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2022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