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补报名报考简章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06年12月31日。
六、考试报名事项
1、补报名时间及地点:
补报名时间:2007年1月29日至31日。
报名地点:福州市冶山路43号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单位审核加盖人事公章的“报名表”、填涂完整的信息卡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三张(其中一寸相片二张,分别在报名表和信息卡背后贴相片处贴好,信息卡背后的相片必须按模拟相片的方向用双面胶粘贴;二寸相片一张,待考试合格后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于规定时间到福州市冶山路43号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八、其它注意事项
1、2006年参加中级考试通过单科成绩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填涂自己的档案号。
2、考试教材领取具体时间福建会计网站及声讯台将另行通知。
3、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07年5月10—14日,请考生自行到各考试报名点领取。
4、领取教材及准考证地点:省直考生在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冶山路43号省财政厅旧楼)领取。
5、查询方法:
(1)考试成绩查询:9616897666(固定电话、中国移动手机); 125903061+准考证号(中国移动手机短信);
(2)考试政策咨询:9616897665(固定电话、中国移动手机);
(3)人工有关事宜查询:9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