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5年5月21、22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节假日照常报名,逾期不予办理。考生可到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序号报名点地址电话
1.会计进修学院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6楼 25595033,25594761
福田区红荔西路交行大厦6楼 81611803,81611813
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大厅 81830478
2.罗湖区财政局会计科罗湖区凤凰路凤凰街19号 25520437
3.福田区财政局会计科福田区委10楼 82918390
4.南山区财政局会计科南山区劳动大厦九楼 16820202,26662787,26662570
5.盐田区财政局会计科沙头角鹏湾一村16栋2楼B座 25557888,25552517
6.宝安区财政局会计科宝安四区新安影剧院后面会计培训中心 27756030,27756031
7.龙岗区财政局会计科龙岗区中心城财政大厦3楼 28922186
五、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并按规定填涂报名信息卡(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卡背面粘贴相片,相片须粘贴在规定的红方框内,按红方框内上、下方向正确粘贴相片,切勿倒贴),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会计证、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1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初、中级各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级别,不得同时报考初级和中级,否则责任自负。另根据上级规定,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须交验学历等证件原件,因此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报名收费:
初级、中级考务费均按每科50元收取。(粤价函[2001]237号)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一)全国会计考办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二)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要求复习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