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事局
韶财会〔2005〕19号
各县(市)及曲江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及驻韶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的部署,现将我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5年12月底止。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200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 006年5月20、21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20日 | 9:00一1l:30 | 经济法基础 | 9:00一11:30 | 财务管理 |
14:00一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 6:30 | 经济法 | |
5月21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l0月17日至28日,各县(市、区)财政局务必于1 0月2 8日前将报名人数及考试用书征订数上报市财政局。考生信息资料于11月5日前报送。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单位及武江、浈江的考生到市会计辅导站报名,各县(市、区)的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报考人员须填写《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填涂考生信息卡,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六、报考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代收的考务费、书费,必须于上报考生信息资料的同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