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经公布。
经查询全科成绩合格者,请于2006年7月31日至8月4日(周六、日除外)前往市人事局职称科办理资格证书。办证时须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并用A4纸复印一份)、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办证地址: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11房。
市人事局职称科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附后)对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成绩作废,不予发证,后果完全由考生及推荐单位负责;对伪造证书、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符合条件者,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华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和《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2002]81号),从200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我省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和执<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初级资格须参加3个以上(含3个)模块的考试,中级资格须参加4个以上(含4个)模块的考试。尚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者应尽快报考。考试时间安排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办证时限和程序,领取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时间大约在200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凭身份证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前来领取资格证。
汕头市人事局职称科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