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3日—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六:上午:10:00-11:30;下午:1:30-4:00)
五、报名地点: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点(华园路42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即原江门财校正门左侧3号铺位)。
电话:3553533
六、报名程序:
(一)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及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
(二)认真填写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同底相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相片一张、信息卡后贴相片一张、另一张贴在粘贴相片纸)。
七、报考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八、注意事项:
(一)上一考试年度有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如不填写档案号,你的成绩将无法与上年成绩连接上。
(二)考生请于2007年1月15日至1月28日前登陆江门会计信息网 (link.233.com/15745)核对报名资料(特别是考试科目及身份证号码、中级职称考试已通过单科的,还需核对档案号码),如发现报名资料有误,请于1月28日前到报名点修改,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