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的通知精神,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二)具备下列学历、资历:
级 别 |
学 历 |
资 历 |
初级资格 | 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毕业学历 | |
中级资格 |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
取得硕士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
取得博士学位 | ||
说明:以上专业的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 |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条件(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生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考生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
三、考试时间(2007年)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四、报考时间:
2006年11月23-29日(星期六、日休息)。
五、报考地点:
三水电大培训处(旧电大,侨中正门旁),电话:87759768
六、提供资料:
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