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形式,不少企业已经陆续复工,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消除,如果员工在上班时不幸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对于这个问题,人社部做了如下回应。
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 此话题在微博中引起发酵被迅速推上热搜,那么,你怎么看呢?
有网友认为:怕啥,医疗费国家都给报销了!
有人客观分析道:人社部的这个规定引发了较大争议。但是分析以后,显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个人认识:一是企业职工感染,几乎都是无法证实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无法形成统一标准;二是专家说冠状病毒可能演变成流感一样的长期的存在,这样未来仅感染身故者人数每年可能像流感一样每年数以万计,明显超过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能力。无论是现实还是长远,都无法将企业员工感染纳入工伤保障
还有网友调侃道:上班有可能得病!不上班有可能饿死!尴尬不!
其实正常复工不是不可以,但每一位职工要对自己和别人负责,比如家里人已经确诊或是密切接触者,这种家属就应该主动提出在家办公,疫情期间马虎不得!另外,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复工了,防护措施真的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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