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06]14号文件通知精神,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现将2007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报名条件中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07年底。 三、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1月24日 四、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三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盖章,携带添涂的信息卡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黑白照片四张(报名表及报名卡背面贴同一原黑白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汇总填写《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连同报考中级资格人员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有关证件复印件,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市直没有主管部门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组织汇总并按以上报名方法持相关人员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2018371 2033938 。 报名点代码:1001 市考办办公地点:市财政局二楼208室, 联系电话:2033227 五、考务工作日程 1、各县区财政局、主管部门到市考办报名、订书时间: 市直、中省直主管部门: 11月27日-11月28日 各县区会计考办 、会计服务中心: 11月29日-11月30日 2、考试时间:
六、收费标准 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25元,报名时与定书费一并交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