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资格: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
2、中级资格: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
(二)会计从业资格:凡有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知识》三科由全省统考一次通过。《会计电算化》一科考生可在一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报名办法:凡我市(不含中央和省直驻郑单位)的考生通过本单位填涂报名表、卡[报名表可从郑州财政公众网、河南会计网下载,报名卡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单位签署意见并汇总后上报所在县(市)区财政局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郑州市财政局。
四、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交验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有效会计证(均为原件),近期一寸照片三张,已取得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单科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复印件;报考会计从业资格需交验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照片三张,无工作单位的还需交验本市户口本(原件)。
五、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8日到29日。
六、考试用书:随报名时征订。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